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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制划拨保险金,情法并举促执行 | 平和法院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
作者:执行局 游俊毅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11 08:19:47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平和县人民法院通过扣划被执行人的隐蔽性财产(分红型保险金),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,进一步挤压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空间,切实维护了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。

吴某(女方)与李某(男方)曾是夫妻关系,两人离婚后,约定女儿由吴某抚养,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,直至婚生女年满18周岁止,但事后李某外出打工,从此失去联系,拒不履行支付抚养费。吴某上有老人需要照顾,下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,无奈之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,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。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,多次走访查询了解到了李某在保险机构购买了分红型保险,累计缴纳保费8万余元。执行法官当即联系李某并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,凡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,人民法院均可采取强制措施,保险也不例外,切莫抱侥幸心理。在保险公司的协助下,执行法官对李某的分红型保险的现金价值进行扣划,执行保险现金价值1万余元。

虽然该案暂时已执结,但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件是抚养费纠纷,且李某长期在外省打工,要找到被执行人本人难度较大,若不能解开被执行人的心结,后续的抚养费仍难以保证,还可能造成双方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。执行法官向李某释法说理,告知被执行人抚养子女作为父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,不随夫妻关系的灭失而消失,抚养费是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必要的物质条件。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疏导,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,并保证今后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,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结果都很满意,申请人十分感激执行法官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平和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,用“法”解决纠纷,用“情”化解矛盾,践行规范司法、柔性司法,维护公平公正的最后环节,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与温度。


 

责任编辑:黄渊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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