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枫桥经验丨没有借条的借款 诉前倾力调解帮讨回
  发布时间:2024-07-25 08:16:50 打印 字号: | |

在法庭的调解室内,原告焦急地对法庭工作人员说道:“我这只有微信转账记录,其他什么都没有,多次找对方,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,借出去的2万块还能不能讨得回来啊!”

近日,平和法院霞寨法庭诉前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为原告奔波良久的讨要借款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
案情回顾

原告石某与被告黄某系多年朋友关系,202112月,黄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石某借款20000元,双方因相识多年,石某没有要求黄某出具借条,口头约定借款期限。约定到期后,黄某迟迟不还钱,石某多次催要,黄某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支付欠款,索要无果的石某无奈之下将黄某诉至平和法院,要求其偿还借款。

调解过程

立案后,法庭随即运用诉非联动机制,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,驻庭调解员立即查阅卷宗、梳理案情,并第一时间与被告黄某联系,黄某接到法院通知后,态度诚恳地表示愿意先返还一部分欠款。被告返还原告10000元后,尚欠的9500元迟迟未到位,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协商,承办法官结合法理、情理,向被告黄某释法明理,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,黄某对借款的事表示认可,在法官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后,黄某表示愿意当场再返还5000元,剩余的部分会在近期尽快归还,石某也看在朋友情意上同意给付时间,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。

原告感慨地说:“真没想到,通过调解能这么快拿到大部分钱,剩下的也有了盼头。”

调解员微笑着回应:“这就是枫桥经验的魅力所在,发动和依靠群众,就地解决矛盾,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咱们要的就是和谐解决纠纷,让大家都能满意。”

法官提醒

案件虽小,反映出来的问题却十分普遍。实务中,在处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常见由于人情、法律意识淡薄等导致“不打借条、借条瑕疵、当事人怠于主张债权”等情况出现,这些情况在诉讼中往往会加大诉讼成本及诉累,甚至可能使得债权无法得到支持。因此,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亲兄弟也要明算账,该履行的手续必须到位,要保留借款证据比如借条、转账记录等,以便澄清借款事实,避免借债容易要债难的情况发生。

该案件的成功调解,是平和法院“枫桥式人民法庭”创建的一个生动缩影,霞寨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准确把握“枫桥式”工作经验的特点规律,遵循法官调解走在委派前、委派调解走在立案前的理念,形成有力的诉前调解纠纷化解机制,真正实现了“案结事了、政通人和”。

下一步,平和法院将始终秉持“如我在诉”为民情怀,在办案过程中不断诠释“法的尺度、理的适度、情的温度”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。


 
责任编辑:平和法院信息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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